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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奖励试行办法

时间:2024-07-06 07:03:4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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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奖励试行办法

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发〔2004〕21号)


常政发〔2004〕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奖励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常德市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奖励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企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了排污申报或者应该进行排污申报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环境行为采用评分制进行综合评定。

  第四条 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内容为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行为、环境社会行为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生产行为。具体包括:

  (一)污染物排放行为

  1、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固体废物有综合利用途径或得到无害化处置,每年无累积堆存。

  (二)环境管理行为

  1、有满足环境管理需要的机构、人员和规章制度。

  2、新、扩、改建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3、依法进行了排污申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4、排污口整治符合规范要求。

  5、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

  (三)环境社会行为

  1、 无环境违法行为

  2、 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 无重复环境投诉案件

  4、 依法缴纳排污费

  (四)环保生产行为

  1、 实行清洁生产

  2、 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淘汰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计分标准和计分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五条 市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奖励的日常管理,并牵头组成有环保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评定小组,负责企业环境行为的评分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周期为一年。每年一季度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环境行为进行评定和公布。

  第七条 按照企业环境行为的优劣程度,采用计分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5名为“环保先进企业”。此外,根据当年企业污染治理投入及效果,评出“环保有突出贡献企业”若干名(一般不超过3名)。

  第八条 市环保局将评分结果书面告知企业。企业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市环保局提出复核要求,并提供有关依据。市环保局应当在接到复核要求15日内,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企业。

  第九条 企业环境行为评分结果由市人民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布的范围为环保先进企业、环保有突出贡献企业以及评分排名后5名的企业名单。市环保局应当及时将企业环境行为评分结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被评定为“环保先进企业”和“环保有突出贡献企业”的,由市人民政府授予称号,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环保先进企业”的,授予市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环保部门根据企业需要,优先安排环保治理资金或其它资金;

  (二)企业可以优先免费在政府网站上设立网页宣传介绍本企业的环保工作和成绩。

  第十一条 获得市级“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参加“环保先进企业”、“环保有突出贡献企业”评定。市环保局每年按国家环境友好企业评定内容对市级“环境友好企业”进行复查,连续两年复查不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取消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第十二条 对在企业环境行为评定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各种环保违法行为,由市环保局报市人民政府决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者,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产治理或关闭。

  第十三条 企业环境行为评分依据来源于:

  (一)环境统计和申报登记资料;

  (二)环保部门例行检查、监测资料;

  (三)环保110投诉登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四)其它合法有效的资料。

  第十四条 各区、县(市)环保局和企业应如实提供有关环保行为的基础资料。必要时市环保局可依法随机抽查与监测有关企业的环保情况。拒绝提供基础资料的,不影响对该企业的环境行为评分和向社会公开;不按要求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而造成评分下降的,其后果由企业负责;谎报、瞒报有关数据获取较高分值的,一经查实,取消原评定结果,重新进行评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将重新评分结果和原因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企业环境行为评分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评定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环保部门在对企业环境行为评分过程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认真总结《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07〕274号)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条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先进的索证索票方式。支持和鼓励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
  第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材料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第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第七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第八条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九条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十条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第十一条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第十二条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第十三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第十四条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十五条 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第十六条 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第十七条 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电子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第十八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九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违反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五)款进行查处。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地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 教育部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综合服务能力,我们组织制定了《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卫生部和教育部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为确保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实施本培训标准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区域范围。结合本地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战略与规划、培养需求和培养能力,正确处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关系,科学编制本省(区、市)助理全科医生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报卫生部备案。

  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是现阶段落实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培训基地、师资建设以及培训期间人员管理参照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相关办法执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培训经费、培训期间工资待遇等保障政策,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省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相关培训单位完善招录、培训、管理、考核等环节制度建设,强化培训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并及时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反馈卫生部、教育部。

  附件: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doc


卫生部 教育部

2012年9月10日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的要求,为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制定本培训标准。
总 则
一、培训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拟在或已经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医德修养,愿意在农村基层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理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具有全科医学理念,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公共卫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能够运用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指导医疗卫生实践;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预防保健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和农村社区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三、培训年限和方式
(一)培训年限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年限为2年(共104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年限,但原则上不超过1年。
具体时间安排。临床培训82周,安排在认定的临床培养基地进行;基层实践16周,安排在认定的基层实践基地进行;理论和综合素质课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理论授课2周,临床、基层实践和人文等综合素质课程穿插在临床培训、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综合考试考核与结业1周,机动3周(基地可结合本地特点自行安排,如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强化训练或由学员自选科室学习等)。
(二)培训方式
1.培训须在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全科医生培养基地进行,培养基地由临床培养基地(以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为主)和基层实践基地(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成;培训过程中综合素质和职业相关能力培养的课程可由有关高等医学院校承担。
2.培训以提高农村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主要由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理论教师及具有带教资格的临床培养基地医师、基层实践基地医师共同组成的师资团队承担带教任务,培训全程实行指导教师制。
3.培训过程注重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的实际效果。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诊疗思维的培养和诊疗技能的培训;基层实践阶段突出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与应用,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的实践操作。临床轮转与基层实践穿插进行、有机衔接,使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始终着重强化以全科医生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临床能力培训和基层实践训练。
4.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全科医生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培养采取集中授课、讲座和见习等形式进行。理论培训的内容除安排一定学时集中授课外,其它内容均分散安排在临床培训与基层实践阶段穿插进行,使全科医学理论与实践紧密融合。
四、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临床培训、基层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培训。
1.临床培训
临床科室轮转时间为82周。轮转期间,学员在具有带教资格的执业医师指导下参与临床基地中相关临床科室的医疗工作,轮转科室及时间分配详见表1。
临床培训期间,内科轮转时间为34周,其中内科门诊时间不少于5周,临床轮转协助管床数不少于3张;神经内科轮转时间为8周,其中安排神经内科门诊时间不少于2周,临床轮转协助管床数不少于3张;急诊急救10周,训练内容包括院内急救和院前急救两部分;其他临床科室的轮转时间详见表1。
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临床科室轮转中安排地方病的学习。对于少见病种和季节性较强病种,可采用病例分析、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
轮转期间,每周安排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可采用单独开设的综合课程、系列讲座、案例讨论、技能模块训练等方式,学习临床诊疗和全科医学相关知识及技能。各培训基地根据大纲要求制定轮转计划。
在临床轮转期间,应及早穿插安排必要的基层见习与实践,引导学员根据农村基层全科医疗岗位需求加强针对性的临床能力训练。
临床培训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细则”部分。
表1 临床轮转科室及时间分配表
内 容 科 室 时间分配(周)
临床培训
(合计82周) 内科(心血管8周,呼吸6周,消化6周,内分泌代谢6周,泌尿4周,血液2周,风湿免疫2周;其中内科门诊时间不少于5周) 34
神经内科(其中门诊不少于2周) 8
急诊急救(院内急救和院前急救) 10
外科 6
妇产科(计划生育咨询1周,妇科门诊2周,产科门诊1周,产房1周,产科病房1周) 6
儿科(门诊2周、病房2周) 4
中医科 2
传染科 2
皮肤科 2
眼科 2
耳鼻咽喉科 2
精神科 2
康复医学科 2
2.基层实践
基层实践16周。其中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培训8周,预防保健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践7周(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践4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培训1周。
基层实践的具体形式可采取在基层实践基地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从事全科医疗活动、公共卫生实践、健康教育小讲课、案例讨论、教学研讨会、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实践和社区卫生调查等。在基层实践期间,可针对有关临床问题,加强临床基地相关带教医师对学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基层实践的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细则”部分。
3.理论培训
理论培训共计357学时,其中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81学时,临床医疗服务相关课程126学时,基层全科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课程105学时,综合系列讲座45学时。
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课程采用集中授课形式进行,其他内容穿插在临床培训及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
理论培训课程及其时间安排详见表2,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细则”。
表2 理论课程及其时间安排
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上课形式 建议上课时间
全科医学基本理论与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相关课程(81学时) 1.全科医学理念与基本
理论 27 集中 第1-2周
2.全科医疗中常见行为与心理学问题 18 集中 第1-2周
3.全科医疗中的医学伦理、法律法规问题及医患沟通 18 集中 第1-2周
4.卫生经济学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应用 9 集中 第1-2周
5.文献检索与阅读 9 集中 第1-2周
临床医疗服务相关课程(126学时) 1.临床基本技能训练 36 集中或分散 临床阶段
2.临床综合课程(专业、
人文) 45 集中或分散 临床阶段
3.常见症状的鉴别诊断 27 分散 临床阶段
4.危重症的识别与处理 18 分散 临床阶段
基层全科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相关课程(105学时) 1.临床预防与健康教育 15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2.社区常见慢性病健康
管理 18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3.社区特殊人群保健 18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4.突发事件卫生应急 18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5.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6.预防接种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7.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
理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8.法定传染病报告与处
理 9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综合系列讲座(45学时) 1.现场急救与病人转运 12 分散 临床阶段
2.常见病的规范诊治与
管理 9 分散 临床阶段
3.社区康复理论与技术 9 分散 临床阶段
4.基层合理用药 15 分散 基层实践阶段
(二)培训要求
培训过程中要突出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岗位特点,强化全心全意为居民健康服务的思想、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医疗卫生法制观念,培养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精神。
五、考试与考核
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
(一)培训过程考核
1.临床培训阶段
临床培训阶段考核包括临床各科出科考核和临床培训阶段综合考核。
(1)出科考核。临床各科轮转结束时,由各临床科室根据培训内容要求进行出科考核,考核内容包括:①政治思想、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②服务态度与医患沟通;③完成本学科培训细则要求的培训内容及要求情况(轮转科室的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等);④专业理论知识的考核;⑤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核。考核形式根据轮转科室时间的长短采取试卷考试、病例分析、临床技能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
(2)阶段综合考核。在出科考核的基础上,对整个临床阶段培训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学员完成整体培训的情况,并据此对临床阶段的培训情况进行综合评判。
2.基层实践阶段
基层实践阶段重点对培训对象在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培训、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培训等方面实践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和职业态度等综合表现。在基层实践阶段结束时组织阶段综合考核。可采用综合考卷和实际病人管理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结业考核
学员在2年培训结束时,过程考核合格者,须参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
六、培训合格证书颁发
完成全程培训,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且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印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细 则

一、临床培训
(一)内科(34周)
1.轮转目的
(1)系统学习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心电图基本操作与判读、常用临床检验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培养正确的临床思维;掌握常见内科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及转诊指征。
(2)具有正确评估及处理常见内科疾病的能力,识别疾病的不稳定状态及高危状态,并能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给予及时、正确的急救与转诊。
(3)具有一定的自我学习和在医疗实践中提高的能力。
2.基本要求
(1)常见症状
掌握以下常见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发热、头痛、胸痛、心悸、呼吸困难、头晕、晕厥、意识障碍、咳嗽、咯血、黄疸、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呕血与便血、血尿、水肿、贫血、关节痛、淋巴结肿大、消瘦、肥胖。
(2)主要疾病
1)心血管系统:8周
①高血压
掌握:正常血压值,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分级及危险分层;原发性高血压与继发性高血压的鉴别诊断;老年人高血压的临床特点;高血压一、二、三级预防原则;高血压的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高血压的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原则;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了解:高血压药物治疗进展动态。
②冠心病
掌握:冠心病的诊断,心绞痛的临床分型、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缓解期的治疗,急性期的处理及转诊指征;心肌梗死的诊断依据、心电图特征、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院前急诊处理,转诊指征及注意事项;;冠心病的一、二、三级预防原则及康复措施。
熟悉:心肌梗死恢复期、维持期的康复医疗。
了解:冠心病介入治疗与外科治疗的方法和适应症。
③充血性心力衰竭
掌握:心力衰竭的定义、分型、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心功能分级、治疗原则;心力衰竭的预防原则及康复;常用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
熟悉:常用药物的作用机制、药物过量的临床表现与处理原则。
了解:病因、诱发因素。
④心律失常
掌握:常见心律失常的临床表现及心电图诊断(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期前收缩、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室性期前收缩、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心室颤动、窦性心动过缓、房室阻滞); 低危心律失常患者的处理原则及高危心律失常患者的识别及转诊处理。
熟悉:介入治疗与起搏器治疗后病人的社区照顾与随访;抗心律失常药物的分类、作用特点和临床应用。
了解:心律失常介入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⑤相关的诊疗方法
掌握:心电图机操作,正常与异常心电图的判读。
了解: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测定,心电图运动试验,超声心动图的应用范围。
2)呼吸系统:6周
①上呼吸道感染
掌握:上呼吸道感染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合理用药的原则。
熟悉:上呼吸道感染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
②支气管哮喘
掌握:支气管哮喘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缓解期社区防治。
熟悉:重症哮喘的诱因及临床表现、急救原则。
了解:支气管哮喘的病因、发病机理、流行病学特点、峰流速仪和呼吸机的使用。
③慢性支气管炎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掌握:慢性支气管炎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急性发作期及慢性迁延期的治疗,三级预防措施与康复。
熟悉:慢性支气管炎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分型、发病机理、流行病学特点及社区预防管理。
④呼吸衰竭
熟悉: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诊断(肺性脑病的识别与鉴别)及正确及时的转诊;呼吸衰竭的紧急处置原则。
⑤肺炎(重点社区获得性肺炎)
掌握:常见肺炎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和治疗原则;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原则(包括抗生素的停药指征)。
熟悉:肺炎急性并发症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⑥相关的诊疗方法
掌握:吸痰术;胸部X线片判读。
熟悉:胸腔穿刺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操作方法。
了解:常规肺功能测定方法;血气分析结果的判定;痰涂片、抗酸染色、革兰氏染色、痰脱落细胞检查、结核菌素试验的临床应用;胸部CT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胸水检查结果的判读。
3)消化系统:6周
①慢性胃炎
掌握:慢性胃炎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和常用的治疗方法。
②消化性溃疡
掌握:消化性溃疡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药物治疗、并发消化道大出血的急诊处理及转诊措施。
熟悉:溃疡病的并发症及处理原则。
了解:消化性溃疡发病机制、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检出与治疗方法、手术治疗指征及胃镜等检查前的准备;各项辅助检查的临床意义。
③急、慢性腹泻
掌握:急、慢性腹泻的常见病因、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及转诊指征;肠道传染病处置措施及报告程序。
熟悉:感染和非感染性肠道疾病的预防原则。
了解:结肠镜检、钡灌肠的适应症及准备工作。
④肝硬化
掌握:肝硬化病因、临床表现。
熟悉:肝硬化辅助检查的临床意义,治疗要点,常见并发症的识别与转诊指征;肝性脑病的诱因及预防。
⑤胃食管反流病
掌握:胃食管反流病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
熟悉:胃食管反流病的并发症。
了解:胃食管反流病的发病机制。
⑥胆囊炎
熟悉:胆囊炎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和转诊原则。
⑦胰腺炎
熟悉:胰腺炎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和转诊原则。
⑧相关的诊疗方法
掌握:灌肠法的适应症、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留置胃管的操作方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熟悉: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和消化系统X线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并发症;腹腔穿刺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操作方法。
4)内分泌及代谢系统:6周
①糖尿病
掌握:糖尿病的分型与诊断标准、治疗原则;低血糖的原因、临床表现及预防;糖尿病常见并发症的临床表现、治疗原则及转诊指征;糖尿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熟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血糖高渗状态的诱发因素;胰岛素的正确应用。
了解:糖尿病流行趋势及发病机理。
②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
掌握:脂蛋白异常血症的分类;非药物与药物治疗方法。
熟悉:血脂异常的各项实验室检查标准。
了解: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药物治疗的不良反应及监测指标。
③甲状腺功能亢进
掌握: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甲状腺危象诱因、临床表现及转诊指征。
熟悉: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包括药物的副作用,日常监测项目);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
了解: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心脏病的临床表现、三种治疗方案(药物、放射性碘治疗、手术治疗)的优缺点,甲状腺危象的预防。
④甲状腺功能减退
掌握:甲状腺功能减退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转诊指征。
熟悉: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药物治疗、实验室检查;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诊断、治疗原则。
了解:甲状腺功能减退的病因、发病机制与并发症。
⑤相关的诊疗方法
掌握:糖尿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及快速血糖检测。
熟悉:甲状腺功能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
了解:内分泌试验(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胰岛功能检查等)的测定要求。
5)血液系统:2周
①贫血
掌握:缺铁性贫血和营养不良性贫血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预防和筛查方法;贫血的转诊指征。
熟悉: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溶血性贫血病因、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
②出血性疾病
掌握:过敏性紫癜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因、诊断与鉴别诊断、转诊指征。
③急、慢性白血病
熟悉:急、慢性白血病的临床表现及转诊指征。
了解:急、慢性白血病的治疗原则;实验室检查及其临床意义。
④相关的诊疗方法
熟悉:骨髓穿刺的适应症、禁忌症;输血的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6)泌尿系统:4周
①泌尿系统感染
掌握:急、慢性泌尿系统感染的诱因、临床表现、鉴别诊断、常规治疗及预防措施。
②肾小球肾炎
熟悉:急、慢性肾小球肾炎的临床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转诊指征及预防原则。
了解:肾上腺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和抗凝剂的应用;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动脉硬化)的诊断与处理原则。
③慢性肾功能不全
熟悉:慢性肾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原则、转诊指征、预防及早期筛查。
了解:非透析疗法(营养疗法);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的适应症;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分期及鉴别诊断。
④相关的诊疗方法:
掌握:导尿术的适应症、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熟悉:肾功能检查方法、应用和结果判断;尿标本的采集方法。
7)风湿性疾病:2周
①系统性红斑狼疮
熟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
了解: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诱发因素、活动度的判定、药物治疗及其预后。
②类风湿关节炎
熟悉:类风湿关节炎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
了解:类风湿关节炎的实验室和辅助检查、治疗方法。
8)常见地方病
熟悉:当地常见地方病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及地方病监测和防治措施。
了解:当地常见地方病的实验室和辅助检查、治疗方法。
(3)临床常用注射技能
掌握:肌肉注射、皮内注射、皮下注射和静脉输液操作技术。
内科轮转学习主要疾病和例数要求见表3,基本技能要求见表4。
表3 内科轮转学习主要疾病和例数要求
疾 病 名 称 最低例数
心血管系统:
1.高血压 8
2.冠心病 4
3.充血性心力衰竭 4
4.常见心律失常 8
呼吸系统:
1.上呼吸道感染 6
2.支气管哮喘 2
3.慢性支气管炎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4
4.呼吸衰竭 2
5.肺炎 3
消化系统:
1.慢性胃炎 4
2.消化性溃疡 3
3.急、慢性腹泻 2
4.肝硬化 1
5.胃食管反流病 1
6.胆囊炎 1
7.胰腺炎 1
内分泌及代谢系统:
1.糖尿病 10
2.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 6
3.甲状腺功能亢进 4
4.甲状腺功能减退 4
血液系统:
1.贫血 3
2.出血性疾病 1
3.急、慢性白血病 1
泌尿系统:
1.泌尿系统感染 5
2.肾小球肾炎 4
3.慢性肾功能不全 4
风湿性疾病:
1.系统性红斑狼疮 1
2.类风湿性关节炎 2
常见地方病: 根据各地要求

表4 内科轮转基本技能要求
操 作 技 术 名 称 最低例数
掌握:
1.吸痰术
6
2.胸部X线片判读 15
3.心电图机操作,正常与异常心电图的判读 15
4.灌肠法的适应症、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1
5.留置胃管的操作方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 1
6.糖尿病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判读及快速血糖检测 5
7.导尿术的适应症、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2
8.肌肉注射、皮内注射、皮下注射和静脉输液操作技术 各5
熟悉:
1.胸腔、腹腔及骨髓穿刺的适应症、禁忌症及操作方法
2.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和消化系统X线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并发症
3.甲状腺功能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
4.输血的适应症及注意事项
5.肾功能检查方法、应用范围和结果判断
6.尿标本的采集方法
了解:
1.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测定,心电图运动试验,超声心动图、颈动脉超声的应用范围
2.肺功能测定方法
3.血气分析结果的判定
4.痰涂片、抗酸染色、革兰氏染色、痰脱落细胞检查、结核菌素试验的临床应用范围
5.胸部CT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
6.胸水检查结果判读
7.内分泌试验(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胰岛功能检查等)的测定要求
注:各科轮转要求的病例数和基本技能操作的例数为最低要求;对于有创性技能操作,可在模型上进行;未明确要求例数的,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二)神经内科(8周)
1.轮转目的
系统学习神经内科常见疾病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等临床技能;培养正确的临床思维;掌握神经内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了解神经内科常见疾病的CT、MRI阅片。
2.基本要求
(1)常见症状
掌握以下常见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意识障碍、认知障碍、构音障碍、面肌瘫痪、眩晕、头痛、晕厥、癫痫发作、感觉障碍、瘫痪、肌肉萎缩、步态异常、共济失调、尿便障碍。
(2)主要疾病
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掌握: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定义、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原则、院前急诊处理及转诊指征。
了解: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病因及发病机制;治疗新进展。
2)动脉粥样硬化性脑血栓(脑梗死)
掌握:动脉粥样硬化性脑血栓的定义、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院前急诊处理及转诊指征;缓解期的治疗;针对可干预的危险因素的二级预防原则;康复指征。
熟悉:动脉粥样硬化性脑血栓的急性期的处理原则。
了解:动脉粥样硬化性脑血栓的病因、发病机制。
3)脑栓塞
掌握:脑栓塞的定义、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院前急诊处理及转诊指征;缓解期的治疗;针对可干预的危险因素的二级预防原则;康复指征。
熟悉:脑栓塞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4)脑出血
掌握:脑出血的定义、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院前急诊处理及转诊指征;急性期不同的处理原则;康复指征。
熟悉:脑出血的病因。
了解:脑出血的发病机制、病理。
5)蛛网膜下腔出血
掌握: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定义、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院前急诊处理及转诊指征、治疗原则;康复指征。
熟悉: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期的处理。
了解:蛛网膜下腔出血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
6)其他疾病,如痴呆症、帕金森病、面神经麻痹、脑膜炎等。
熟悉:痴呆症、帕金森病、面神经麻痹、脑膜炎等疾病的诊断要点及治疗方法。
了解:痴呆症、帕金森病、面神经麻痹、脑膜炎等疾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3)基本技能
掌握:神经系统的体格检查技术。
熟悉:腰椎穿刺的适应症与注意事项;卧床病人的护理。
了解:头颅CT、MRI阅片。
神经内科轮转学习主要疾病和例数要求见表5,基本技能要求见表6。
表5 神经内科轮转学习主要疾病和例数要求
疾 病 名 称 最低例数
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3
2.动脉粥样硬化性脑血栓(脑梗死) 3
3.脑栓塞 2
4.脑出血 2
5.蛛网膜下腔出血 1
6.其他疾病(痴呆症、帕金森病、面神经麻痹、脑膜炎) 各1

表6 神经内科轮转基本技能要求
操 作 技 术 名 称 最低例数
掌握:
神经系统体格检查 5
熟悉:
腰椎穿刺
卧床病人的护理
了解:
头颅CT阅片
头颅MRI阅片

(三)急诊急救(10周)
急诊急救培训包括院内急救和院前急救两部分内容。
1.轮转目的
(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诊治急诊病人,了解急诊急救的诊治流程,学习常见急症的诊断方法与抢救原则,掌握心肺复苏术、电除颤、洗胃、包扎、患者搬运等急救技能;培养正确的临床思维和医患沟通技巧;
(2)具有正确评估及处理农村地区常见急症的能力,对危重症能正确评估其潜在风险,并给予正确的急救与处理。
2.基本要求
(1)基本知识
掌握:急症的诊断和抢救原则;常见急症的识别与初步处理原则、转诊指征;院前急救流程及急救技术;常用急救药物的用药原则和注意事项。
熟悉:高级心肺复苏的步骤、条件以及心肺复苏的终止指标;急症缓解后处理原则。
了解:现代急诊医学主要内容;现代急诊医疗体系基本组织形式;灾难抢救、重大交通事故、地震、水灾、火灾等重大抢救处理及防疫原则。
(2)院内急救
1)心脏骤停
掌握:心脏骤停的快速诊断、复苏流程。
熟悉:心脏骤停的高级心肺脑复苏术。
了解:心脏骤停的定义、病因。
2)急性左心衰竭
掌握:急性左心衰竭诊断和急救处理。
熟悉:急性左心衰竭的常见原因。
3)自发性气胸
掌握:自发性气胸的临床表现与体征及影像学特点。
熟悉:自发性气胸的病因及处理方法。
了解:自发性气胸的发病机制。
4)重症哮喘
掌握:重症哮喘的临床表现、诊断与抢救处理原则。
5)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掌握: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诊断标准和急救原则。
熟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鉴别诊断。
6)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
掌握: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表现、心电图特点、诊断与鉴别诊断、急救原则。
熟悉:急性心肌梗死溶栓和急诊介入的指征。
了解:冠心病的介入治疗与外科治疗的方法和适应症。
7)休克
熟悉:休克的基本分类和抢救原则。
8)上消化道出血
掌握:上消化道出血的诊断、救治及转送方式。
熟悉:上消化道出血的常见病因、失血量估计、是否继续出血的判断方法。
了解:上消化道出血内镜治疗指征与外科手术指征。
9)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掌握: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识别和急诊处理。
10)癫痫持续状态
掌握:癫痫持续状态的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和急救处理。
熟悉:癫痫持续状态的搬运方法。
了解:癫痫持续状态的病因。
11)中毒与意外伤害
掌握:常见中毒诊断与鉴别诊断、急救原则;常见意外伤害的紧急救治原则及其转运注意事项。
了解:毒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及中毒机制;农村常见意外伤害的原因。
12)急腹症
掌握:急腹症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
熟悉:急腹症的处理原则及转诊指征。
13)脑出血、脑血栓
掌握:脑出血、脑血栓形成的诊断和急诊处理。
了解:脑出血的外科处理,脑血栓的溶栓治疗。
14)创伤
掌握:颅脑外伤诊治程序;气胸、肺挫伤、肋骨骨折的诊断。
熟悉:多发伤的诊治流程;骨折伤情判断程序。
15)犬咬伤(狂犬病暴露)
掌握:狂犬病暴露后的伤口处理;疫苗注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熟悉: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规范。
(3)院前急救:
1)创伤
掌握:多发创伤现场急救及转送原则;颅脑外伤的现场急救原则及转送指征;气胸、肺挫伤、肋骨骨折的诊断、现场急救及转送指征;骨折急救方法以及颈椎外伤、脊椎外伤、合并截瘫、四肢骨折病人的搬运方法;手外伤伤口紧急处理方法及断指保存方法;烧伤现场急救原则及转院指征。
熟悉:多发性创伤诊断程序;骨折伤情判断程序。
了解:胸部外伤和骨折分类。
2)中毒和意外伤害
掌握:常见中毒的诊断、鉴别诊断、急救及转送原则; 中暑和动物咬伤的紧急处理方法; 淹溺的紧急处理方法。
熟悉:动物咬伤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了解:毒物在体内的代谢过程及中毒机制;中暑的病理生理及临床分类;动物咬伤主要毒理作用机制及预后。
3)心脏骤停
掌握:心脏骤停的现场识别和复苏流程。
熟悉:心肺复苏终止指征。
4)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掌握: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的识别和非药物治疗的方法。
5)昏迷
掌握:昏迷患者的现场救治和转运原则。
熟悉:昏迷的常见病因。
6)急性心肌梗死
掌握:急性心肌梗死现场救治原则。
熟悉:急性心肌梗死转运监护和处理。
7)脑血管病
掌握:脑血管病现场识别、处理及转运监护原则。
8)低血糖症
掌握:低血糖症的现场识别、处理及转院指征。
熟悉:低血糖症的病因。
(4)基本技能
掌握:院内单、双人心肺复苏技术、电除颤术;洗胃术操作方法及准备工作;创伤的包扎止血固定;骨折石膏固定后的护理技术和注意事项。
了解:气管插管术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
急诊急救轮转学习主要疾病和例数要求见表7,基本技能要求见表8。
表7 急诊急救学习主要疾病和例数要求
疾 病 名 称 最低例数
1.心脏骤停 2
2.急性左心衰竭 2
3.自发性气胸 1
4.重症哮喘 1
5.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4
6.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 各2
7.休克 2
8.上消化道出血 2
9.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2
10.癫痫持续状态 1
11.中毒与意外伤害 3
12.急腹症 3
13.脑出血、脑血栓 各4
14.创伤 5
15.犬咬伤(狂犬病暴露) 1
16.昏迷 2
17.脑血管病 2
18.低血糖症 2

表8 急诊急救的基本技能要求
操 作 技 术 名 称 最低例数
掌握:
1.院内单、双人心肺复苏技术、电除颤术
3
2.洗胃术操作方法及准备工作 3
3.创伤的包扎止血固定 3
4.骨折石膏固定后的护理技术和注意事项 2
了解:
气管插管术

(四)外科 (6周)
1.轮转目的
(1)学习外科常见疾病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门诊病人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等临床技能及体表清创缝合、引流、换药、拆线等必要的诊疗技术;培养正确的临床思维;掌握农村地区外科常见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2)具有正确评估及处理外科常见疾病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急诊手术,并能给予正确的急救与处理。
2.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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